安徽住宅设计标准征求意见 四层及以上住宅设电梯

发布日期:2019-04-02


    近日,安徽省住建厅对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《住宅设计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进行了公示。今后,最小套型住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3平米。而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建筑,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,应设电梯。


    【户型】最小套型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3平米


    《标准》提出,住宅套型分为普通套型和最小套型两类。由卧室、起居室(厅)、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为普通套型,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3平米;由兼起居的卧室、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为最小套型,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3平米。


    厨房使用面积宜与套型建筑面积相匹配,普通套型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.50平米;最小套型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3.50平米。《标准》明确今后,新建住宅宜实施全装修,绿色二星级及其以上住宅建筑应实施全装修,住宅的装修设计宜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。


    【电梯】四层及以上住宅建筑应设电梯


    有个电梯,可以省了每天上下爬楼梯的辛苦。此次《标准》提出,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建筑,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,应设电梯。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。


    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,每个居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,其中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不应少于1台。新建住宅建筑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千克。每台电梯服务户数不应超过70户。每单元至少应有1台电梯通向附设的地下汽车库。


    【卫生间】便器、洗浴器旁应安装扶手或预留条件


    卫生间是家庭生活必备。按照《标准》,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,应至少配置便器、洗浴器、洗面器三件卫生设备,或为其预留设置位置及安装条件,宜采用干湿分离式布置。卫生间便器和洗浴器旁应安装扶手或预留安装条件。


    当住宅套内仅设有一个卫生间时,应直接对外采光、自然通风,最小套型住宅卫生间宜直接对外采光、自然通风。当住宅套内设有两个及以上的卫生间时,应至少有一个直接对外采光、自然通风。


    【阳台】十八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宜设封闭阳台


    《标准》明确,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。生活阳台宜设在起居室(厅)或卧室外,净深不宜小于1.30米;服务阳台宜设在餐厅或厨房外,净深不宜小于1.10米。住宅宜设开敞阳台。十八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宜设封闭阳台。


    在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方面,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.05米;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.10米。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,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。


    【户门】向外开启的不应妨碍相邻户门开启


    住宅层高不应低于2.80米,不高于3.00米。安装中央空调或集中供暖系统的住宅,层高不应高于3.30米,低层住宅层高不应高于3.60米。卧室、起居室(厅)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.50米,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.10米,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/3。


    另外,单元外门及地下室、半地下室进入楼电梯等公共部位的门,应采用电子对讲安全门,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,单元外门上方应设雨棚。户门应采用具备防盗、隔声、保温功能的防卫门,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。


    【无障碍】建筑入口设台阶同时设置轮椅坡道


    四层及四层以上的住宅,应对建筑入口、入口平台、候梯厅、公共走道等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。建筑入口设台阶时,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.00米,四层以下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1.50米。


    设置电梯的住宅,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出入口,通过无障碍通道直达电梯厅;每居住单元应至少设置1部直达户门层的 无障碍电梯。未设置电梯的低层住宅,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;无障碍住宅设在二层或三层且未设置电梯时,应设置无障碍楼梯。


    【光照】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


    在光照方面,此次《标准》提出,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;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的窗洞口宽度不应小于0.60米。


    另外,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小时,且不应降低周边住宅、幼儿园等既有建筑的日照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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